廣州南沙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政策,新認定的區級額外獎勵30萬元!
(一)對原工商注冊地址在廣州市以外地區的仍在認定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其注冊地址變更至南沙區,給予新落戶公司 50 萬元落戶獎勵。
(二)對第三條所指的企業,落戶三年內納入本區規模以上企業統計,首次納入統計年度在本辦法有效期內且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的,再給予 20 萬元獎勵。
(三)對本區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市有關政策的基礎上,每家額外給予 30 萬元獎勵。
依據《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科技創新產業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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